关于进行2016—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28 作者: 浏览:344
为了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,深化教学改革,并为迎接第二轮专业评估提前做好准备,切实加强我院的教学工作,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9周开始,第10周结束,即2017年4月10日~4月21日进行。现将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
组 长:崔荫
成 员:王玉鼎、胡小春、张贞洁、李玉仁、陈丽娜、张志云、吴慧聪、徐大威、周晓海。
二、期中教学检查的方式
1.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系(部)自查为主、教务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,各系(部)要成立检查工作小组,负责本系(部)的教学检查工作,系(部)自查后教务处再检查;
2.教务处会同系(部)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,重点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、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的评价,并及时把意见、建议反馈给任课老师,以达到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;
3.教务处会同系(部)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,了解教师对教务处及系(部)教学管理、教学服务的意见和建议,教务处及系(部)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。
三、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
1.系(部)应检查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)的常规教学情况,如教师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、教案和教学进度表,教师的听课记录和《教师手册》填写,教师对授课班级的点名情况;
2.教务处检查系(部)学风建设的开展情况,如系领导听课情况和学生到课率情况;
3.重点检查迎评准备工作。
四、期中教学检查的要求
1.系(部)要根据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通知精神,制订本系(部)的教学检查实施方案,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2.各系(部)的期中教学检查的实施方案,其主要内容如下:
(1)系(部)的教学运行情况,主要检查实践教学情况;
(2)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;
(3)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;
(4)教学档案的收集情况,填写教学信息表格(见附表);
(5)系(部)迎评工作的开展情况。
3.系(部)召开教师座谈会,对重点检查的内容研究落实措施,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
1.各系(部)应在4月2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写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总结材料,上报教务处;
2.教务处在系(部)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基础上,完成本次全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。
教务处
二○一七年四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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