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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实训中心规章制度

发布时间:2016-12-22 作者: 浏览:321

实训室、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

    实训室、实验室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,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,开展社会培训服务的基地;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。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室、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,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,提高办学效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实验前,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目的、要求和实验原理,步骤及操作规程,作好实验准备。

二、进入实验室应穿好鞋套并填好实验登记表按位置座好,检查所分配的仪器、工具、材料等是否齐全。实验时,要听从老师指导,注意安全,严格按规定的实验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,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教师请教。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做规定以外的实验。

三、要保持实验室安静、整洁,严禁吸烟,严禁带任何食品进入到实验区域,严禁在实验室吃零食、乱扔垃圾。不准在实验台上乱写乱画。实验课结束后,班级要留下值日同学,将桌椅板凳整理好,地面打扫干净,关好门窗。

四、要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、模型和辅助工具。凡无故损坏和私自拿走仪器设备、辅助工具、模型者,除追回原物或责成其加倍赔偿外,以违纪论处;对有不遵守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损坏者,也应酌情赔偿损失。

五、实验中提倡独立思考、认真操作,细心观察记录,实验数据要准确可靠,不准抄袭、伪造。

六、实验结束后,要及时写出实验报告,交指导老师,实验报告要写清楚,数据准确,条理明晰。

七、任课老师、培训辅导老师及临时负责人,对实验室的设备、设施的安全使用负有全部的兼管责任,学生进入实训室,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规定。爱护设备,服从实训室老师的安排。设备接好后,先由同实验组的同学检查,再经老师复查,确认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。

八、安全规定:老师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操作,随时监督人员及设备安全。实验过程中态度应严肃、认真,监视仪表和设备有无异常现象,如冒烟、打火等等,应立即切断电源,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送电,不得用手触及未经绝缘的电源或电路中裸露部分,在接线、拆线和改接线路时均应切断电源,在实验过程中损坏的实验设备,责任由该组(或该同学)负责,照价赔偿,上课老师应负管理责任。

九、实训课堂上不准大声喧哗、到处走动、听随身听、打手机等从事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情,不服从管理者,取消其实验资格,学生不得乱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。不得随意拆卸按钮、开关、指示灯,否则停止本次实训,不计成绩。

十、任课老师及其他使用者若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,请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员、实训中心反映,以便使实验室使用管理不断改进、更加合理规范。实验中出现较大问题,要逐级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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